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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1-12 08:29:00 浏览量:637
为深入服务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着力推进更高层次的经济高质量发展,2019年11月9日,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主办,四川省律师协会、成都市律师协会承办,四川省律师协会公司业务专业委员会、成都市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协办、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及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支持的“营商环境建设下的公司治理及股东权益保护”论坛在成都市新华宾馆成功举办,来自全国律协、省律协、成都市律协的公专委委员及全国各地的非委员律师500余人参加了本次论坛。
本次论坛形式多样,包括公司法实务专题培训、主题演讲、主题交流、观点碰创与激辩。论坛伊始,全国律协公专委委员、上海律协副会长曹志龙以“公司法司法解释(五)对公司法律思维的调整、续造与公司业务拓展”为主题进行公司法实务专题培训。培训由四川省律协副会长刘才伟主持。曹志龙律师从《公司法》的基本原理、原则展开,通过对比《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的框架及体系,将《公司法》司法解释(五)对公司法律思维的调整与续造之处为在场人员进行精彩分享。
论坛开幕式由全国律协公专委主任刘正东主持。全国律协副会长刘守民、四川省律协会长程守太出席会议并致辞,四川省律协副会长刘才伟、副监事长杜伟出席会议,成都市律协副会长高金林出席会议并致辞。
刘守民在致辞中肯定了此次论坛活动的组织与筹备工作,表示律师应当参与、见证、服务良好营商环境的建设工作、着力推进经济发展,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为良好营商环境的建设百家争鸣、各抒己见。刘守民副会长指出,希望参会律师们将理论联系实际,把此次论坛活动的研究成果运用于实务案件的解决中。
程守太代表四川省律协欢迎来自各地的参会人员,并对本次论坛的举办寄予厚忘,希望本次论坛百花齐放,共同为营商环境建设建言献策。
高金林对全国律协公专委将此次论坛安排在着力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先进城市的成都举办表示感谢,希望本次论坛活动能够进一步提高律师的专业水准,促进广大律师参与营商环境建设。
四川省律协副会长罗毅、全国律协公专委副主任张晓森、耿国玉、秘书长洪亮,成都市律协公专委主任冯咏分别主持主题演讲、主题交流、观点碰创与激辩、颁奖仪式等环节。
原最高人民法院法官李志刚结合自身的审判经验,以“公司法上的方法论-案例、争议与路径”进行主题演讲,从法官视角出发,为在场律师分享处理公司法争议问题的方法和路径。李志刚认为涉及公司诉讼中,并非全部案件能够适用“法无禁止即可为”。此外,李志刚还针对《公司法》与《民法总则》相互关系及适用问题,通过案例及法理相结合,为参会人员进行逐一辨析。李志刚演讲完毕后,与在场律师就演讲涉及内容与其进行了热烈的互动交流。
主题交流环节,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晓雪、全国律协公专委委员万艺娇、祝传颂、苏祖耀分别就“公司股东权益保护”、“公司治理策略及其律师业务拓展”等热点问题的研究成果向与会人员进行分享。
观点碰创与激变环节,四川新伦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林与全国律协公专委委员黄振辉、广东深宝律师事务所律师虞泽华以“公司股东利润分配权保护障碍与解决机制”为主题进行辩论;上海市律协副会长徐培龙律师与天津允公律师事务所易丽律师就“优化营商环境下公司中小股东的权益保护对策”为内容展开论战。律师们各抒己见,充分为己方主张提出论据支撑,并引经据典驳斥对方的主张及论点,现场气氛热烈,掌声不断。
颁奖仪式上,优秀论文及案例获奖者一一上台领奖。
本次论坛以营商环境建设下的公司治理及股东权益保护为主题,结合公司法实务问题进行探讨,有利于公司业务律师进一步服务营商环境法制体系建设,为律师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