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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专委】举办《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修改建议研讨会

发布时间:2020-07-24 23:31:00       浏览量:146


    2020年7月22日下午,由成都市律师协会主办,市律协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承办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修改建议研讨会在成都市中国-欧洲中心举行。市律协常务副会长邓勇出席会议并致辞,来自高等院校、司法机关、成都律师代表等共计六十余人参加了本次研讨会。研讨会由市律协刑专委主任陈自强主持。


    常务副会长邓勇代表市律协致辞,对参加本次研讨会的各位高校学者、司法实务界专家和律师同仁表示热烈欢迎。他强调,律师参与国家立法进程,从大的方面说,既是律师作为法律共同体的职责所系,也是律师作为法律专业人士的价值追求。从小的方面说,每一部法律的制定或修改,都与律师执业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是律师必须遵守、研究和运用的基本规范。他希望,成都律师界要充分发挥国家中心城市律师的先导作用、引领作用,通过本次研讨会,交流心得,碰撞思想,最大程度凝聚共识,能够提出有价值的修改建议,为“依法治国”添砖加瓦。



    研讨会上,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胡东飞,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范玉分别对《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进行了逐条分析探讨,并就草案修改意见的利弊得失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四川省委党校教授、刑专委副主任漆昌国,西南石油大学法学院讲师李芳芳重点针对《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第二十八条(食品监管渎职罪)、第二十五条(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的修改意见进行了分析,对修改草案存在的不足及修改建议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四位嘉宾的主题发言结束后,进行了现场互动交流。多位律师代表积极发言,并与在场的专家学者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探讨,表达了自己的意见。



    研讨会最后,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魏东对本次研讨会做了精彩点评。魏东教授指出,刑法扩张和重刑化潮流应当与实践生活保持审慎的理性,作为刑法学者、刑事司法人员和刑事律师更应该时刻明白、反思刑法规范的度和界限。此次研讨会也为各位学者提出自己的真知灼见及律师同仁之间相互交流提供了及时、必要、良好的平台。魏东教授也对《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部分条款深入地谈了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据悉,2020年6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并决定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8月16日。成都市律师协会通过主办本次研讨会,将广泛收集律师意见,进行分析整理后形成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以成都市律师协会的名义呈报全国人大常委会,供立法机关斟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