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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专委】举办《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9-09-05 08:54:00       浏览量:93


       8月30日下午,市律协第七届医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在联森酒店会议室召开《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研讨会,市律协副会长冉桦、副监事长陈洪国、专指委委员杨建秋莅临指导。市司法鉴定协会会长吴峰、省司法鉴定协会副理事长李斌博士、四川科博司法鉴定所副主任法医师黄贵琢、四川鼎诚司法鉴定中心负责人王亮受邀作主题发言。会议由医专委副主任江敏主持,医专委全体委员及部分非委员律师约60余人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会议伊始,冉桦副会长对受邀参会的领导和嘉宾表示欢迎和感谢并预祝本次研讨会圆满成功。接下来,四位嘉宾及医专委委员律师就本次研讨会主题展开深入分享和交流,针对研讨内容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主题发言环节,吴峰会长就“两办法”(《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和《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的出台背景、新变化、鉴定机构行政许可和鉴定人权责利等内容进行阐释,并从鉴定机构法律地位、法律性质和退出机制三个方面说明“两办法”尚待回应的问题。李斌博士做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司法鉴定问题分析》主题演讲,结合鉴定实务,从鉴定政策、司法鉴定、政策不足三大板块,就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司法鉴定机遇与挑战、鉴定人权利保障、虚假鉴定认定标准等问题进行深度分享。黄贵琢主任结合自己三十多年从事法医病理、法医临床等鉴定的执业经验,对国内司法鉴定存在的体制问题、医疗损害鉴定的现状等进行了分析,提出法医临床鉴定离不开临床专家参与的观点。主检法医师王亮提出司法鉴定离不开司法鉴定人和律师的共同参与,并从鉴定机构独立责任、鉴定人准入机制(如鉴定人体制内外流动限制等)、司法鉴定奖惩管理机制和出庭保护等方面详细阐释了司法鉴定管理中的突出问题。


       研讨环节,全体参会律师在聆听鉴定专家精彩分享后,就“两办法”中的法律问题展开热烈讨论,分别从以下五个方面提出建议:一是借鉴学历要求和通过职业资格考试完善鉴定人准入机制;二是深入讨论具体条款设计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如怎样区分经验鉴定型和技能鉴定型、依法回避、专门知识人和鉴定人双重身份回避规定适用、严重不负责任具体标准等细节;三是基于鉴定时效性,探索建立鉴定人和律师、患者和医疗机构互动交流平台,尝试将医患矛盾化解于鉴定阶段,同时及时搭建平台回应出具鉴定意见依据的合理性和合法性,避免或减少因信息不对称激化矛盾;四是借鉴行政复议制度,探索建立司法鉴定结果复核制度;五是司法鉴定主导性影响应受到合理控制,以兼顾实体公正和程序正义。


       点评总结环节,邓明攀主任就各位领导、专家百忙之中抽空参加研讨会表示感谢,也感谢医专委全体委员及非委员律师的踊跃参与。同时,提出继续坚持医专委发展战略,坚持发声,促进合作,以寻求公平,实现案结事了,而非结案了事的目标。


       陈洪国副监事长发表监督意见并从三个方面作总结:一是感谢专家有高度有深度的演讲,感谢医专委全体同仁的辛勤工作;二是讲政治,坚持四个维护,恪守律师职业道德,敢于发声,善于发声,紧扣主题;三是求务实,有理论深度,有应对方法,不空谈,为构建和谐社会献力。


       本次研讨会现场气氛非常热烈,与会者表示通过此次分享和讨论会能够更好的理解和掌握“两办法”涉及的专业性问题,对于进一步提出有效的建议和意见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