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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专委】第二届仲裁与律师论坛在蓉成功举行

发布时间:2015-11-10 11:27:00       浏览量:177


       为充分发挥仲裁在化解商事纠纷、促进经济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仲裁与律师发展的理论研究和实务探讨,继成功举办首届仲裁与律师论坛后,2015年11月7日,成都仲裁委员会、四川省律师协会、成都市律师协会共同在蓉举办了第二届“仲裁与律师”论坛。成都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温静、四川省律师协会会长刘守民、成都市律师协会会长阳运逵出席了论坛并讲话,省市律协部分领导和相关专门、专业委员会的负责人,以及泸州仲裁委、绵阳仲裁委代表受邀到会。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代表和省内律师共计320余人参加了论坛。论坛由省律协民商事专业委员会主任蒲杰主持。论坛包含四个主题。

       第一主题“域外自贸区商事仲裁经验的借鉴和做法”,由杨燕(成都市律师协会仲裁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上海锦天城(成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持,黄文(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郑建军(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贺小勇(华东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教授)、张优俊(成都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宣传发展部负责人)分别就“自贸区成立以来仲裁机构仲裁的案件情况”、“律师在自贸区代理案件的经验与感受”、“自贸区未来可能面临的法律问题”、“成都仲裁委员会相关工作情况”进行了主题发言。

       第二主题 “律师代理仲裁案件的基本方法及注意事项”,由詹炯(成都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四川天润华邦律师事务所主任)主持,张国华(某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许正平(成都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泰和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徐恒(成都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分别就“仲裁代理与诉讼代理的主要不同”、“代理人如何有效组织仲裁案件的证据”、“对仲裁程序中第三人问题的探讨”、“律师代理仲裁案件应注意的事项”进行了讨论,并与参会人员进行了现场互动。

       第三主题“仲裁中的民间借贷热点问题探讨”由金兴超(四川兴超律师事务所主任)主持,凌波(四川嘉冠律师事务所主任)、梅永红(成都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培训部副部长)、卢胜乾(成都理工大学商学院副教授)就“民间借贷的定性、效力及民间借贷与非法经营和非法集资的界定”、“民间借贷主体认定、仲裁第三人法律制度缺陷及创设”、“委托担保协议中收取被担保人违约金”发表了各自观点。本主题还特邀秦海(成都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针对上述论题介绍了法院观点。

       第四主题“民诉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热点以及对仲裁规则的影响”,由余晓汉(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审判员,民诉法司法解释起草组成员)进行主讲,他从“新民诉法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诉的理论与实务问题”、“仲裁司法审查”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讲解结束后,余法官回答了参会人员的提问。

       理论和实务的融合,思维和观点的碰撞,论坛为大家呈上了一场精彩纷呈的法律盛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