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律师行业开展庆“七一”系列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6-30 00:00:00       浏览量:94

全市各律师事务所:

       近日,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结合庆“七一”系列活动深入开展党员志愿服务的通知》(成组通【2014】105号)。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了《通知》,市司法局党组对律师行业开展这项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现就律师行业开展庆“七一”系列活动安排如下,请各律师事务所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一、组织党员律师开展庆“七一”党员志愿宣讲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律师志愿者主动走进农村、社区、学校和企业,通过举办政策宣讲团、党史图片展、先进事迹报告会、专题党课、主题演讲等多种形式,重温党的光辉历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展示改革开放的伟大成果,讴歌党的丰功伟绩,传递正能量,弘扬精气神。各支部书记、支部委员要带头当志愿者,带头上党课,带头宣讲政策,切实用“中国梦”鼓舞士气、凝聚人心,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委重要决策部署统一思想、指导行动。

      二、集中开展“党员义工日”活动。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化“走基层”,努力在联系和服务群众中转作风抓落实。“七一”前后,集中开展一次以“走进院落作奉献·共促和谐庆七一”为主题的“党员义工日”活动。组织广大党员深入农村、社区的院落、街头,通过开展便民利民、扶弱济困、促和维稳等党员志愿服务行动,走访慰问老党员、困难党员,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有特殊困难家庭、农民工中的困难群体,传递党的温暖和社会的爱心。

       三、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开展普法教育,组织党员志愿者创新普法方式,推动基本法律常识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寺庙、进企业、进单位,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要通过法律咨询、法制讲座、以案说法、开办专栏等方式,普及群众应知应会基本法律常识,指导帮助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进一步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引导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推动形成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局面。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各支部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教育实践活动,把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作为庆“七一”系列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对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的统筹协调。请各律师事务所于7月20日前报送活动信息(含图片)。

       联系人:冉翔

       电话:86267893

 

 中共成都市律师协会委员会

201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