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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5-15 15:54:00 浏览量:191
各分会(工作站)、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四川省律师协会《关于开展四川省第二届律师“十佳代理词”“十佳辩护词”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川律协【2019】42号)转发给你们,请落实专人面向辖区内进行征集,征集相关要求如下:
一、征集范围
2016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律师代理相关案件所撰写的代理词、辩护词(涉及案件须为法院已审结生效)。
二、评选标准
结构完整、表述规范、要素齐备、说理充分严谨、具有同类案代表性和形式上的创新性。
三、激励机制
对入围专家评审的代理词、辩护词统一编辑成册,并拟公开出版。
召开新闻发布会,通过平面媒体、网络等途径对“十佳代理词”、“十佳辩护词”宣传报道;对作者进行表彰。
四、报送要求
(一)参选代理词、辩护词应当严格按照体例编写(附件2);
(二)参选的代理词、辩护词,应当一并报送案件生效判决书和裁定书复印件(纸质版)以及律师事务所同意报送的证明原件(纸质版),同时提供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
(三)各分会(工作站)应认真组织开展代理词、辩护词的收集、报送工作。并按照不少于分配的数量(附件3)于6月26日下午15:00前将推荐的代理词、辩护词的相关材料及汇总表(附件4)发送至市律协邮箱cdla602@163.com(邮件主题注明“xxx分会或xxx工作站+十佳代理词及辩护词报送”字样);
(四)律师亦可直接向省律协秘书处报送,但报送材料必须齐备、符合标准和要求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同意报送的证明原件(纸质版);
(五)参选代理词、辩护词以电子版方式报送,其他相应证明材料以纸质版方式报送;
(六)投稿人应同时签署承诺书(纸质版,附件5)。
五、特别要求
1、涉及案件应为撰写人取得胜诉的案件且已于2019年3月31日前取得生效裁判文书;
2、涉及案件应经当事人的同意,并注明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报送后均视为可以公开,且不得撤回。
联系人:曾维
联系电话:028-61988860
地址:成都市柿子巷11号法律服务中心大楼602室
附件1:川律协【2019】42号《关于开展四川省第二届律师“十佳代理词”“十佳辩护词”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成都市律师协会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