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律师协会关于启用会员管理专用印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26 14:26:00       浏览量:115

各分会(工作站)、各律师事务所:

        因我市律师队伍不断壮大,执业人数及实习律师迅速增加,为适应工作需要,提高工作效率,我会决定启用“成都市律师协会-会员管理专用章”。主要用于“实习律师备案登记”办理“律师会员证”、实习律师备案登、实习律师满期考核、新律所入会、新律师入会、实习律师岗前培训结业证等工作事项。“成都市律师协会-会员管理专用章”于2016年11月1日起正式启用,“成都市律师协会”公章于2016年10月31日起停止在上述工作事项中使用。

 

成都市律师协会

201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