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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违纪案例通报
某律师事务所超范围经营案
一、案情简介
2023年8月,某律所与投诉人签订《工程项目信息咨询战略合作协议书》,约定为投诉人提供棚户区改造项目居间服务,某某律师以“担保人”身份签字。协议约定,若两个月内未促成项目接洽,律所须全额退款。投诉人委托财务人员分4笔向该律所支付项目中介费用共计150万元。后该律所未实际介绍项目、未提供法律服务,也拒不退款。
二、查证事实
2025年3月,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判决该协议无效,判令律所退还150万元及利息,某某律师承担连带责任。另查明,某某律师曾于2018年9月因执业违规被训诫。该律所及某某律师未申请听证,案件书面审理终结。
三、调查认为
某某律所作为法律服务机构,超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的业务范围,以签订协议形式提供工程居间服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七条及《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四十条第(五)项,构成违反行业管理的违规行为;某某律师作为律所负责人,参与签订协议并提供担保,需承担连带责任。
四、处理结果
依据上述规则及《成都市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第四十一条,决定:给予某某律所通报批评处分;给予某某律师通报批评处分;不支持投诉人的其他请求。
五、案例简析
律所及律师需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的业务边界,严禁超出法律服务范畴从事工程居间、中介等经营活动,不签订以促成商业合作、提供非法律信息为目的的协议,避免因“超范围经营”触碰违规红线。
来源:成都市律师协会监督与惩戒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