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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律师协会关于开展“法韵丹青·光影律动”书法绘画摄影作品展览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20 15:40:12       浏览量:980

各区(市)县律师工作委员会:

为确保展览质量,充分展示我市律师队伍的精神风貌,请各区(市)县律师工作委员会积极组织辖区律师事务所及相关人员继续报送作品,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请各区(市)县律师工作委员会高度重视,按照《作品征集名额分配表》(附件1),积极组织辖区内律所、律师、实习律师、律所工作人员报送原创书法、绘画、摄影作品(书法、绘画类作品需报送原件、摄影类作品需提供电子版文件),鼓励超额报送。

二、作品要求

(一)作品主题:以艺术视角,凸显“法治”“律师”“正能量”主题,展现律师行业精神风貌。

(二)作品格式

1.书法类

(1)书写内容使用权威版本,书写非本人原创作品内容应在落款处注明原作者姓名、篇名或会议名称等。

(2)竖幅,毛笔书法大幅作品尺寸不超过97厘米×180厘米,小字类作品不超过69厘米×138厘米。

(3)书体不限,须用高质量书画专用纸张,须附作品说明(内容出处和释文,草书、篆书作品附疑难字依据),不接收手卷、册页作品。

(4)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释文、姓名(单位)、作品标题、作品尺寸(高×宽)、联系电话。

(5)书法作品一律为软件,不装框,限提一件。

2.绘画类

(1)以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画、水粉画等形式。

(2)均为竖幅或正方形。国画尺寸不超过180厘米×97厘 米,油画、版画、水粉水彩尺寸不超过120厘米×120厘米。

(3)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画类型、姓名(单位)、作品标题(与画面相同)、作品尺寸(高×宽)、联系电话。

(4)一律为软件,不装框,限提一件。

3.摄影类

(1)单幅、组照不限,黑白、彩色均可,组照不超过5幅。

(2)须为JPG格式的电子版摄影作品,每幅作品大小5MB以上。

(3)主题栏和作品名称统一为:作者姓名(单位)-作品名、单幅或组照-电话,作品统一以上传附件的形式报送,并提供图片说明,包括拍摄时间、地点、主题内容、背景信息等。

三、报送要求

各区(市)县律师工作委员会请于2026年4月17日17:00前将收集的作品统一报送至市律协,《作者信息统计表》(附件2)汇总后报送市律协邮箱。

四、其他事项

(一)作品一经提交则表明作者自愿将作品捐赠给成都市律师协会。

(二)所有征集作品将由成都市律师协会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统一评审,择优确定最终展览作品。

(三)原定于3月中下旬的展览时间将根据作品征集情况顺延,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部分入围优秀作品将在成都市律师协会办公场所展示。

五、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cdlxywb@163.com

联系人:肖静、严芷忻 

联系电话:028-85145099

 

附件1:“法韵丹青·光影律动”书画摄影作品展作品征集名额分配表.pdf    

附件2:“法韵丹青·光影律动”书画摄影作品展作者信息统计表.xlsx    

 

成都市律师协会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