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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训对象
已在成都市律协办理实习备案的实习人员,具体以四川省律协文件要求为准。
二、注意事项
1.实习人员应当在实习备案后一年之内完成集中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
2.集中培训由四川省律师协会组织,参训人员名单由成都市律协统一报送,实习人员无需单独报名。
3.培训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参训名单等信息将于培训前在市律协网站发布通知公告。
4.集中培训的出勤及考核情况将直接影响实习鉴定结果,请广大实习人员务必重视。
5.如因个人原因未能按要求参加集中培训,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书面申请至市律协(需写清楚个人基本信息、请假原因以及是否申请参加下一期集中培训,本人签字、律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律所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