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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连续6届蝉联“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市律师协会荣获“全国文明单位”

发布时间:2026-01-09 10:03:44       浏览量:860

成都连续6届蝉联“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市律师协会荣获“全国文明单位”

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5月23日在京召开。授予45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授予15个直辖市城区全国文明城区称号,授予142个县级市和县全国县级文明城市称号,授予3316个村镇全国文明村镇称号,授予4688个单位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授予798户家庭全国文明家庭称号,授予890所学校全国文明校园称号。成都作为第七届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优秀城市代表、中西部唯一副省级城市参会,已连续6届蝉联“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近年来,在成都践行“为民惠民靠民”和“共建共治共享”理念进程中,成都市律师协会在成都市司法局领导下,将精神文明建设融入法治成都建设,大力发挥律师队伍专业优势,助力成都经济社会发展,广泛参与公益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文明城市建设添砖加瓦,荣获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成都市律师协会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精神文明建设和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带动全市广大律师,为文明成都、法治成都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